——記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曾常青律師先進事跡
曾常青是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黨總支部書記兼執行主任、高級合伙人,同時還是工商管理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曾常青律師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常年深入基層,把提供法律服務同實踐科學發展觀、創先爭優活動以及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緊密結合,創造性地開展機制靈活的黨建工作,積極參與多次重大社會矛盾處理和群眾糾紛調解,為百姓排憂,為政府解難,為社會各界提供義務法律幫助。曾常青同志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做出了積極的努力,他長期致力于將黨員律師打造成律師行業的一張紅色名片。
一、曾常青同志針對律師職業特點,創造性地開展機制靈活的黨建工作,將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打造成全省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模范單位。
1、黨建工作機制靈活順暢,組織生活豐富多彩。
因律師職業特點具有分散性、商業性、獨立性,黨建工作很容易被淡化和忽視。擔任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后的曾常青同志為克服這一問題,他充分發揮在部隊和央企工作中學習積累的黨建經驗,通過靈活、生動、喜聞樂見又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 ,有創造性、針對性地開展黨建工作。為調動黨員參與組織生活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曾常青同志將支部的組織生活在形式和內容上不斷創新,除必要的政治學習之外,還以茶話會、趣味比賽、運動會、聚餐、紅色旅游等方式開展組織生活。2010—2011年,曾常青同志組織黨員赴廣東惠州、連州等革命老區參觀,現場學習老一輩的革命事跡;每年春、秋兩季組織黨員律師開展登山活動,在羊臺山、梧桐山上都留下寶城所黨員律師攀登的足跡;黨員律師忙于業務時,組織生活則選在午餐或晚餐時間,在聚餐時進行政治討論、學習。這種靈活多變、豐富多彩的組織生活方式,適應了黨員律師的業余生活,增進了黨員律師的交流與合作。熏陶了黨員律師的政治情操,甚至連一些一直對黨的認識不深的老律師也頗有興趣地以入黨積極分子的身份參加支部的各項組織活動,在律師隊伍中營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圍。
2、曾常青同志的黨建工作使律師事務所的黨員隊伍不斷發展壯大。
曾常青同志高度重視黨建工作,為提高黨建水平,他于2011年9月參加了廣東省委黨校組織的基層黨支部書記培訓班,積極向全省黨建模范單位學習取經,不斷發展壯大黨員隊伍,力爭將最優秀的律師發展成黨員,將支部建成為團結律師、帶動律師共同進步的核心力量。曾常青同志經常與律師開展談心和交流活動,鼓勵律師積極向黨組織靠攏。有一位長時間游離于黨組織之外的“地下黨員”主動將組織關系遷入該所黨支部,過上了正常的組織生活。2010年5月,在寶城所執業10多年的合伙人律師郭東偉鄭重地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并積極參加政治學習,以實際行動向黨組織靠攏,并于2011年7月光榮加入了中國共產 黨。
目前,黨支部黨員人數由2004年成立時的5人,增加到現在的59人,先后有20多名非黨員合伙人、青年律師和律師助理向黨支部遞交了入黨申請書。曾常青同志的黨建工作思路是:“把骨干律師培養成黨員律師,把黨員律師打造成優秀律師”。
曾常青同志堅持科學發展觀,創造性開展律師事務所的黨建工作。在政治思想上為該律師事務所的規范化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作用,2011年12月,寶城律師事務所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 2011年7月,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被中共廣東省律師協會工作委員會評為“全省律師行業優秀黨組織”。曾常青同志本人也被中共廣東省律師協會工作委員會評為“全省律師行業優秀黨員”。特別可喜的是,2012年4月中旬,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被廣東省司法廳和中共廣東省律師協會工作委員會作為全省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先進模范單位(全省律師行業僅3家)向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推薦為今年“七一”前將表彰的“全省創先爭優‘南粵先鋒’先進基層黨組織”。2012年4月下旬,曾常青同志個人被廣東省司法廳和中共廣東省律師協會工作委員會作為全省律師行業黨組織書記的代表(全省僅4人),選送至北京參加中組部和司法部于今年5月初聯合舉辦的“全國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書記培訓班”學習深造。
二、發揮黨員帶頭作用,扎根基層,不求回報、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
根據市、區司法局及市律師協會的統一部署,曾常青同志帶頭與本所5位律師進駐光明新區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作為黨員律師,曾常青同志主動掛點深圳最邊遠山區——光明辦事處白花、新羌和鳳凰社區,并深入到社區開展法律宣傳和法律咨詢服務及群眾糾紛調處。在光明與寶安區分離后,光明掛點律師被取消了經濟補助,但曾常青同志仍保持良好的工作勁頭。在“法律進社區”活動中,曾常青同志與寶城律師事務所其他四位律師一起,創設了“光明模式”,將固定設點和流動咨詢相結合,深受社區干部和基層百姓的好評,該模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時任深圳市委書記李鴻忠還親切接見了值班律師并批示“我到光明街道調研時看到律師進社區的作用較大,效果很好。盡量在寶安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市推開?!睍浀呐?,給全市律師以極大的鼓舞,法律進社區的工作開展得如火如荼。深圳市司法局因此授予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參與‘法律進社區’工作先進單位”。曾常青同志個人多次被寶安區司法局評為“法律服務先進個人”。2012年3月29日,曾常青同志在白花社區開展社區法律服務中受到深圳市社會建設工委專職副主任葉民輝同志的接見和好評。2012年4月13日,曾常青同志在光明社區開展社區法律服務中受到原深圳市副市長、致公黨中央副主席閏小培的親切問候,并詳細了解律師參與“法律進社區”活動情況,當得知曾常青同志在沒有任何補助下完全免費參與“法律進社區”活動時,向陪同考察調研的省、市、區領導們表揚了深圳律師所具有的奉獻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三、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做好執業為民、化解社會矛盾的表率。
曾常青同志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積極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執業理念,在處理勞資糾紛,為社會排憂解難,為群眾辦實事等方面的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近年來,曾常青同志協同本所律師成功化解了多起重大群體性事件及勞資糾紛。如光明街道碧眼農貿市場搬遷中的攤位租戶因補償問題群體上訪事件;福永街道魚鰛地開發引發的經濟補償問題集體到區政府上訪事件,2010年轟動全省的DDS東道物流拖欠貨款糾紛等群體上訪事件,由于曾常青同志及其寶城律師團隊及時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態的惡化,使多起群體糾紛事件最終得到圓滿解決。
四、堅守普法宣傳陣地,營造和諧氛圍。
曾常青同志是教師出身,曾在部隊擔任新聞報道員,現仍擔任深圳大學兼職法學教師,結合自身經驗和特長,從增強居民法律意識、維護社會穩定出發,曾常青同志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運用不同形式,多渠道開展普法宣教活動。
1、深入社區宣講《婚姻法》、《治安處罰法》;進入工廠企業宣講《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到街道行政執法隊宣講《行政處罰法》,在基層開展法律講座20多場,培訓人員1500人次,培訓對象涵蓋行政執法人員、居委會主任、社區居民、治安聯防隊員、信訪員、人民調解員、企業員工、學校師生等各個層面。
2、通過《寶安日報》中的“說法周刊”、“寶城律師信箱”等??瘜?,為廣大讀者分析案例,解讀法律。近兩年來,曾常青在《寶安日報》等報刊共發表普法宣傳稿件50余篇。
3、編輯《寶城律師》雜志,創設普法平臺。免費贈送到寶安區各社區和企業。
4、受邀客座寶安電臺、寶安日報社,先后4次擔任法律熱線節目現場嘉賓,通過案例分析和接聽群眾熱線的方式,解答法律問題,闡明法理,營造和諧氛圍。
5、2010年5月起,受邀為深圳市寶安電視臺“法治寶安”欄目特約嘉賓,現已錄制播放11次法律點評節目。
曾常青同志始終堅持:“作為一名黨員律師,要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要樂于承擔社會責任,增強基層百姓法律意識,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憑著這份信念,曾常青同志在黨務工作中,堅持科學發展觀,創造性開展黨建工作;在律師執業活動中,刻苦鉆研律師業務,積極參與普法宣傳,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充分展示了一名新時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和黨員律師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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